1月22日上午,政协主席戴勇强主持召开了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主席会议,副主席陈平安、裴黎明、李金虎、蒋增科参加了会议,周丹超、李骥、颜静、张迎接、潘明、陈文剑、张伟、高展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十二届二十次常委会的时间和议题; 会议确定十二届二十次常委会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区委2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议题有: 1、听取区政府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审议关于召开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的意见; 3、审议通过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 5、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决定; 6、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20年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7、审议通过《区政协2021年工作要点》; 8、人事事项。 二、会议听取了政协办公室关于召开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的意见; 会议同意将意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的相关文件; 会议分别审议了会议日程安排,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各次大会主持人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提案截止时间,政协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会议同意将以上文件提交十二届第二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协2021年度协商计划》; 会议同意将协商计划印发给全体政协委员。 五、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优秀政协委员建议人选名单; 会议同意将该名单提交第二十次常委会通过。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提案和承办提案先进单位的决定; 会议同意将表彰决定提交第二十次常委会通过。 七、会议审议了2020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同意将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提交第二十次常委会通过。 八、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协2021年工作要点》; 会议同意将该要点提交十二届第二十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