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经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42次主席会议研究,定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3时正,在区政府2号会议室召开政协咸阳市秦都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27次常委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听取区政府关于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审议关于召开政协咸阳市秦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意见; 3、审议通过政协党组关于撤销刘修娃同志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咸阳市秦都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5、审议通过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16年度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7、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16年社情民意先进个人的决定。 二、邀请人员 区政府一名领导。 三、列席人员 区政府督查室一名领导、政协各委室副主任、不是常委的各界别主要负责人。 四、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请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2、所有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政协咸阳市秦都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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